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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省建设厅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

发布时间:2015/8/19 8:11:03 浏览次数:

省建设厅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

发布时间:2006-10-19 00:00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省建设厅于10月16日发布了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0元/工日、26元/工日、23元/工日、21元/工日、19元/工日(详见附表)。该单价作为施工企业支付给生产工人的最低日工资标准。今后省建设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发布。
 
  与此同时,省建设厅还根据目前企业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工程定额人工费组成内容,调整了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中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8元/工日提高到36元/工日。
 
  此外,为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各方主体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利益,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测算本市各类工程劳务用工市场信息指导价,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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